互联网技术,因其跨地域、空间的互联特征,在高速传输技术的支持下,实现实时互联成为其最具优势的特征,网络直播也成为当下普遍的互联网形态。基于此,互联网技术成为时下最快最直接的互联手段,尤其是在新冠疫情期间无法大规模聚集时,互联网给人群提供了聚集交流的平台。直播带货,这一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商品销售方式在疫情期间再次火爆,明星、网红;素人、平民甚至是领导干部,都纷纷成为了直播带货能手,销售神话日益更新。这股被称为不可错过的商业“浪潮”正在席卷世界的各个角落,以及各个领域。能否在艺术圈直播带货?这一话题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被提出也不足为奇。
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变化,艺术行业各个领域的从事者都在适应着互联网所带来的便捷与变化。在艺术展览方面,数字美术馆已是各大美术馆的必备项目;在艺术研究方面,文献和成果的数字化也成为新常态,并成为各机构发展的必然道路。基于互联网手段的艺术销售也并非今天才出现的新事物,在本世纪最初几年,电脑、互联网科技逐渐在民间普及之后,电子商务、网络商城不断涌现,从最早的购物网站eBay到中国的阿里巴巴、淘宝,再到今天各大电商的平台,都出现过艺术品在线销售的尝试,甚至很多拍卖公司也建立了线上拍卖平台,成为线下拍卖形式的补充。在智能手机普及后,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即时通讯社交软件成为电子商务的新平台,艺术品的销售也不例外,社交网络群内竞拍等销售形式屡见不鲜。
那么,在讨论“直播带货在艺术圈能否实现”这一话题时,有三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。第一,对艺术或艺术家而言,互联网所带来的根本性变化是什么呢?第二,如果直播带货在艺术圈实现,是靠艺术的哪种属性?第三,科技之下,艺术何为?
第一个问题,对艺术或艺术家而言,互联网所带来的根本性变化是信息的垂直沟通。回顾中国当代艺术的发展历史,艺术家的群体性聚居不能不提,在2000年至2005年间,艺术区在中国逐渐成型,前身应该来自上世纪90年代的艺术家村。但纵观历史,艺术家“抱团”的方式在各个艺术时期均有出现,不论冠以行会、沙龙还是协会、画会之名,不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,名目虽多,但本质相同。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当代艺术发展中艺术群体最为集中的时期,艺术家聚居的目的其实很简单,即通过物理空间的聚集来消除信息的差异性。但随着如今信息化尤其是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,物理空间聚集的优势消失殆尽,人与人之间点对点的信息交流更加即时、垂直和隐私。
第二问题,如果直播带货在艺术圈实现,是看中了艺术的商业属性。直播带货所追求的是销售额,是数量,以流量和转化率来实现商家和带货者的实现利益最大化。简单地说,直播带货是一种基于互联网实时传播技术下的商品销售,商品的标准化至关重要,除此之外。商品的批量化更是直播带货利益最大化的基础——以同一套话术,在限定的时间内卖出尽可能多的商品,这显然比一“货”一“带”更高效也更容易实现。以此标准回看艺术,符合这些特征的商品又常被命名为文创产品,是艺术的延伸。当然,很多人也把艺术品简单地定为商品来无限夸大其商业属性,但艺术品的唯一性限制了其作为直播带货商品的基本条件,而这种唯一性也释读了拍卖这种艺术品销售形式的存在必要。
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,艺术市场在中国只发展了短短30年的时间,但今天的艺术市场俨然已从艺术品市场发展为艺术全产业链的市场,其中除了人尽皆知的艺术品之外,艺术文创、艺术展览、文化创意等都是艺术市场的组成部分。这样的“盛况”再加上拍卖场“天价”数字的刺激,诱惑着艺术从业者和商业资本的追逐。但“盛况”之下追问随之而来——“科技之下,艺术何为?”这既是追问也是一种关于坚守的提示,除了附加的商业属性之外,艺术主要还是体现人文精神,这是艺术独立存在和发展的基础。科技给艺术从业者带来的是手段,是便捷性与多样性,是影响艺术发展的重要因素和语境,但艺术本身仍要有立得住的内核,守住自己的价值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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